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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2-18 | 值得你我怀念老歌手 (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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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的歌声伴随这70年代成长,也伴随这我这样的80年代成长,一样的成长不一样的感悟!

 

怀念老歌手之三十一:姜育恒 
  
跟往事干杯的人
  
    忘记了怀念姜育恒,因为歌曲一直还在唱着,也就没去怀念歌手。十一月的时候,到江边上一家叫做《春江花月夜》的歌厅唱歌,点了姜育恒的《梅花三弄》。本想附庸,也在几个女孩面前好好模仿一下,谁知道到了钟点纷纷作鸟兽散,开腔不到三句,只余下自己一个人,索然无味,丢下话筒匆匆追赶大部队去。若没有有情人听你来唱歌,那就不必唱这首歌曲。“梅花一弄断人肠,梅花二弄费思量,梅花三弄风波起,云烟深处水茫茫”。把这段口白念的深情的,总是身边有女孩的男人。不会说有哪个男人闲得无聊一个人在梅花树下自己给自己念。这词,是念给某一个人听的。那歌,也是唱给喜欢忧郁的人听的。
    还是因为一首《风凄凄意绵绵》,想起歌手来。歌的开端有段告白,“各位朋友大家好,我是姜育恒,好久不见,很怀念你们。经过这么多年以后我才发现,音乐、唱歌才是最能让我的生活有生命力有意义的。”
    姜育恒的样子很普通,唱歌的人里,也算是少见的平凡长相。因为电视剧的播出,歌手也风靡的时候,上镜露脸喜欢戴着眼镜,分外儒雅斯文。年纪大了些,渐渐大家都知道这是位韩国华侨。现在只觉得这人面孔都老得紧缩了。不过,还是有一颗仍然驿动的心。
  那时候看电视剧,三个故事,一段一段下来,是至今唯一对琼瑶剧的好印象接触。爱情故事在主题曲里,浓厚到使人醉去,反倒酣睡,自若无事。
    前些天遇见了旧日同学,十几年过去,各自已经面目全非。在饭桌上,回忆起当时的元旦,大雪将楼下的树,染得粉妆玉砌。那天晚上有个拉二胡的孩子,把《梅花三弄》拉得心神回转。拉完二胡版的最后还有又放了一段姜育恒,在场的人都给感染得悲戚了,散场了也没有往年的热闹。回忆总是把本来沉默的记忆重新拎出来,美好的叫人战栗。时隔多年,乐音还记得,同学模样却半点也不记得了。《梅花三弄》是过去式,而《再回首》其实才是现在进行时。怀旧这种事情,年年都有,月月都有,天天都有。
    十三岁的时候,两手空空,只能够去看电视屏幕里的转播。三十岁的时候,有钱了。拿自己的一把钞票去怀旧。忽然有些感慨,青春是不可能买回来的了。只是怀念青春的演唱会,还是可以暂时的买到。心头是喜还是悲,没有人可以细细地分辨出来了。忍不住想起一句俏皮打趣的话:老歌老调老弹老唱老掉牙!
    于是又去再听《再回首》。这个时候才明白为什么是再回首。已经回过头了,隔了年头再回望,所以才是《再回首》。那老歌是贴在旧卡带上发黄的标签。回首那曾经痴情回首的年代,重重叠叠,仿佛梦中套梦。姜育恒声音那个时候,就已经是带着倦怠拖腔。年轻时候唱的就是怀旧,到中年了,怀“怀旧”的旧。幽幽然似乎甘愿一直活在那个歌曲响起的时空里,再不出来。
    他们去听他的演唱会。为的只是听那一首,其他的全部都是陪衬。只为等着这一首响起,万人同唱。各自怀着各自的旧日伤感,集体再回头。泪光会模糊,会渐渐让眼前的这个中年人,回到往昔的样貌。一样的尚是英俊,年轻而深情,等着情人。在冬天有雪,梅花成誓,一唱三叹的年代,在一身灰色大褂,民国时候的风貌品格里,旧了再旧,再去回看。
  因为姜育恒,一个原本属于心理学病态术语的“忧郁”,变得气质高贵。这个跟往事干杯的歌手,让很多人趋之若骛地去“跟往事干杯”了。干杯的觥筹交错,喝的,一定是怀旧。而一起共话旧,又其实是喝着一坛子水酒。使他们醉的,已经不是杯子里的水酒,也不是台上唱歌的人,不过是一道又一道的人生际遇,和深藏了三十三万尺深的遗情。无色,但有着醇厚浓烈的味儿。
    在多年之前,唱歌的人就已经把歌词说得像预言:“这样的滋味,你我早晚要体会。”也许应该应和一下场景,稍微改两个字吧。“这样的滋味,你我已经体会了。”因为我已经是听过了多年的人。以后第一次听的人,也有他自己的“早晚”。
    所以,许多的中年人才会一同站在一个歌手的面前群情泪流。经过了许多事,我们觉得累了,这样的心情,你与我与他与她曾有过几回。也许是被人伤了心,也许是无人可了解,现在的你我想一定很疲惫。
    “人生际遇就像酒,有的苦有的烈,这样的滋味,你我早晚要体会。也许那伤口还流着血,也许那眼角还有泪,现在的你让我陪你,喝一杯。请与我举起杯,跟往事干杯。举起杯,跟往事干杯。”
    忧郁里面,是一半的苦情成分,三成半的感伤,一成半的追忆怀旧。所有的人生格言都会说,一定要望前看。但是,我们的生命走势,注定了,一辈子,脚底板想前走着,忍不住,频频回望。谁要光阴,那么的像老鼠呢!它跑过去了,我们才认认真真注意到。这一注意,已然是回首。幸好,有生之涯,活着想着念着哭着笑着,风波似的热烈之后,就还可以再去温柔地回首。甚至,再回首《再回首》。
    岁月残忍又仁慈,带走了轰轰烈烈,带来了柔情似水。在那里,就在那里,我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最美的年华,发生了故事。比如《最后一次的等待》。声音不再是歌声,而是唱着的情书:“那一年如果不分开,不知道今天我们是不是相爱。人生不能假设,也无法重来。也许这样的安排最好,夜深了我也该走了,而曾经属于我们的青春,恨爱也要离开。在你我的人生,今夜的等待,将是最后一次的等待。不来也好,真的不来也好……”
  什么时候,不再一个人去学着念,而是有人在听,在心里听在对面听,那么,你就可以接下去放《再回首》,放《最后一次的等待》,放《异乡人》,放《我是个需要很多爱的人》……以及,放《跟往事干杯》。

 

怀念老歌手之三十二:齐秦 
  
一座精神城市
  
  总是难写下第一笔,去怀念遥远的齐秦和现在的齐秦。齐秦1981年出道,那时候我还没来这个世界。20多年,也是该他的歌迷好好怀念他了。唱歌的人里,罗大佑与他,是我认为最像诗人的歌手。就像是华语诗歌里我心目里的北岛与顾城。
  自己唱自己的作品,唱得很好,并且外型气质很好的,非常城市化的,我只想得起一个齐秦。写出的那些歌词,文字简朴又代我们说中心事。情境通俗得恰到好处,谁都能够进去那个情境,却又不俗气。旋律动听,好记,都学得会。造型,记得齐秦的人,怕是听到歌就能够想起样子,飘着长头发戴墨镜驾着摩托的男子。外与内形成强烈对比,那么冷酷,这么柔情。
  这样的潇洒浪子加创作才子类型歌手,总是让人情感投射下,难免有羡慕。听着大约在冬季的时候,弹拨乐器的柔情男子,应该还能够同时撩拨着女孩们的心。而能够撩拨起女孩的心,也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男孩喜欢模仿齐秦的原因。多少男孩刹那恍惚之间,在天台上叫着“我是来自北方的狼”时候,像是所有的青春都要布满了“齐秦”的歌。
  
  2002年去听《齐秦的世纪情歌之谜》的时候,早已经是揭开谜底的年纪了。歌手还在那里追问着,是谜也非谜。以后有别人,需要在心底解开一串串打的结,终归很是明白。那专辑里收了一首《我找到自己》,“我往哪里去才能找到自己,过去已成回忆我迷失在痛苦里。我往哪里去才能找到自己,过去让它过去我不在迷失这里。我再不要彷徨痴迷我再不要黯然无依,啊我找到失落的过去。”
  
  同样一张唱片里,齐秦唱了《情网》。在张学友唱来,《情网》的迷醉成分大于苦痛。在齐秦,像是一座永远沦陷的城市,再无可见爱情日出的曙光。长长的夜晚里凄凉心伤,他的声线真的就是凄凉心伤了。那调子听得我在冬天,愈听愈冷,愈听愈伤。齐秦还唱了《我愿意》。王菲那样唱的事后哀伤,到他反而是青春少年,在爱情当中一样的纯情了。忽然,有点苦笑了,真想听他自己说说为什么唱这个歌曲的原因了。
  
  似乎多年过去,齐秦的技艺进步,什么都很娴熟了,惟有情感依然兜着圈子。是流行音乐圈子里爱情主题不变的乏味,还是对一个老歌手多年不变的情感演绎的失望?长头发也短了,面庞和分手的王祖贤越来越接近。白色T恤衬的他的人,更加黯淡。
  
  恍然完全明白了。那个接近完美的情歌歌手,终于还是离我们远去了。留下一个沧桑里,叹息过去回忆和寻找自己的中年男子。这个世界如此乖戾。我们喜欢并且容忍一个青年男子唱怀念的内容和主题,却远站在水岸上,不忍心去听一个年华苍老的男人,仍然迷失痛苦,仍然彷徨和黯然无依。这个时候去唱“失落的过去”,就已经是真正的失落的悲伤了。当别的中年老歌手,已经是把情绪收起来,稍微露一点,含蓄而不泛滥的时候,我怎么能够不觉得心痛。世纪情歌,齐秦还唱着“我往哪里去才能找到自己”。凤凰卫视曾经有个人物访谈,各路音乐人谈齐秦。里面有罗大佑评价齐秦的话,“齐秦是个小孩,一定要有人照顾他。他的魅力是精神上的,他仿佛就是一座精神城市,这里面包括他的音乐、气质以及穿着。从某种程度上,他各方面的一致性比刘文正还要高。”一语中的,齐秦就是如此的音乐人。
  
  
  然后世纪末过去,世纪初来临。然后男婚女嫁,然后分手,然后各奔东西。听他的歌曲少了,八卦倒是看的多了。其实那些歌依然仍然好听,变的是歌手和听歌的人。这样一个歌手,也许有他自己的音乐宿命。听齐秦的这一种音乐爱好,也有听的人的听歌宿命。心情也渐渐要凉薄了。凉薄是一种很有用的东西,当你不愿意面对,甘愿以麻木来消除感伤与敏感时候,不妨让自己越走越凉薄。自然,再厚的冰雪下,仍然藏着温暖流动的水和安稳的土。
  
  既然曾经充当了爱情的精神偶像,最后难免被斑驳剥落下偶像迷一起使劲贴上的金。这样也好。爱情面前,那么完美的情歌才子,一样得一道道过情关的苦。歌手与听众,都要归为一体了。那么冷酷,这么柔情的齐秦,现在从人到歌曲都已经柔情如水了。朴素到不做装扮了,也越发要走入人群,完全分辨不出他是他了。他已经彻底融入了我的音乐生活里。
  
  在冬天本已经冷却情怀。写下这个怀念的时候,冬季已经是最盛大的时候。忍不住要想,其实春天不来也好,冻住全部情怀冰封冷藏起来,灯光打上去,透出来的影子,依稀还是回到那以前,坐在天台上,或者坐在窗户下,找到任何可以发出悦耳声音的乐器,或吹或弹或唱,那是属于齐秦的歌声与乐音,也是属于我们的。

 

怀念老歌手之三十三:潘越云 
  
你的小手是暖暖的爱意
  
     《野百合也有春天》我听到的时候,也不是她的版本。最初是另外一个歌手的。后来看一部电视剧,里面的插曲也是这歌。但是声音完全不同了。很奇怪的一个声音,不大甜,台湾国语特别标准,音色是开阔的那种,有点像是玻璃糖纸撕出的效果。《野百合也有春天》在电视剧《蔷薇之恋》的剧情里,显得特别衬托出城市的哀伤情调来。 
    晚上从朋友家出来,顺路的一个朋友一起打的回家。路上,的士的收音机里,是各地音乐台合作的节目。一个庞大的音乐排行榜。其中就放了出来。我说,“你听,唱得好棒,这个人是谁?”你都不知道?朋友用奇怪的语气说,“刚才都说了名字啊,潘越云啊!”“是我孤陋寡闻了,潘越云还唱了些什么歌啊?”
    “好多啊,都是成名好多年的了!”
    这才对上号。那些零碎的记忆片段开始被串了起来。然后是最近的音乐追求,很认真地慢慢找出潘越云的歌曲,一首一首听下来。看是不是能够和记忆对号入座位。是的,我是听过看过这个名字的,很多次的听过,却都没有生出了解的渴望。我没对上号之前,听的最多的是《痴痴的等》,也说不清楚,为什么就不能够像其他歌手那样,我能够一提名字就冒出大堆知道的东西,都是看过记得的。可见记忆是个活生生的怪家伙。可见很多事情要看缘分。
    忍不住笑了。是了,有些好歌曲,有些著名的歌手,看缘分的。没有缘分听到也没奈何。就好像几米的城市绘本里,左右分走的男女,最后才遇到。他们之前摸过一个婴儿,喂过一只流浪狗,大拿却彼此不知道。爱情如此,什么不如此?吃到许多种很美味的食物,而世界上还有无数种。许多的好书,只有那些有机会读过的人才知道。天天听别人说好提到,也没去留意,甚至留意了也没对上号。无法遗憾,只能够等待着,一辈子能够活多长时间,太短,太多的音乐和文字都来不及享受其美。
    不过只要遇到了,喜欢上了,不管是音乐还是人,就会有一声很老的咏叹。对于一个喜欢听好歌曲的人,不也是“于千万歌之中,遇见你所遇见的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。”这样的机遇太少。更加多的是,你听过歌的美好,却从来不曾知道那是怎么样一个人唱的。
    去留心,也就知道了。看到介绍潘越云的文章,里面说到17岁的时候,她的家人去世。原来她是一个孤单长大的一个歌手。我对那些在歌手里不一样的歌手很感兴趣,我总是在想,那些能够唱出与别人不一样感觉的歌曲的人,是怎么做到的?是不是他或她的情路特别艰辛,是不是他或她的生平,有很多沉静下来思索的时候,才能够做到,听者也跟着沉静下来。
    或者反过来说,你知道是什么样人唱什么样的歌曲,对歌曲的喜欢,也就变成了对一件无形的艺术品的审美了,而审美的愉悦更强烈。闲话一句,潘越云专辑上的照片从九十年代一路看过来,更加耐看精致了。当年的化妆打扮太差劲,她的长相,恰是很轮廓清晰个性鲜明的,绝对不是美女,甚至有点丑,却一看就记得住的。
    手边上还有本《读书》,提到台湾歌坛几十年的走向与渊源。里面说一代音乐人李泰祥的弟子们。说到校园歌谣,说到柔情的美声流行音乐。我很喜欢这个说法。蔡琴、潘越云、齐豫、费玉清都被列进去。他们的声音其实都偏向美声,但却唱的是通俗歌曲。这一代的歌手具有先天的本钱,声音都是可上可下。也有好歌能够让他们发挥,黄金时代里留下的作品,足够后来一百年细细听。
    听《痴情不是一种罪过》和《你的小手是暖暖的爱意》的时候,那种城市化的通俗音乐味道,十足而如喝红酒。很温柔的情调。苦情里都是温柔的底子,冷的红酒喝起来还是很暖的。忽然有些明白了。平时我这样的人是不喝红酒的,觉得矫情,不是那种精致小资,干吗拿这个腔调。尤其那《大约在冬季》,在她唱来,女郎已经站在台中央,慢扭着腰,很蓝调。倒是叫我联想起翻唱《童年》的成方圆来。那种腔调,最适合一停一顿的情歌换唱法来唱。
    只是有心事的时候,也想听听这样的歌曲,来一杯。是什么人说的,好的红酒怎么喝醉,第二天都不会头疼。好的老歌,虽然感伤,怎么听,第二天也不会情绪低落。希望就是这样的,我现在就是在晚上听,晚上写着。
    而对歌手的了解,也应该是了解了就忘记。留下那种认识的情绪再去听歌曲,就达到了效果。
    其实,不是所有的老歌手都显得怀旧。有些虽然老,可是不觉得老,就仍然听来新鲜如昨天早上放的音乐。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台湾音乐比内地领先多年。喜欢上老歌手,喜欢听老歌这种事情,不都是偶然间遇到的?偶然间遇到介绍,偶然间听到声音,然后倾心了。然后一路上,触景生情了,就要慢慢哼一下,跟着唱起来。今天晚上也许入梦,越过云端,在温柔的风间,听这个女声,咏叹着爱情的苦与痴,小手与暖。
    差一点忘记了写上朋友说过的话了,朋友说,她那样的女人,三十岁左右,青春期就听着潘越云,恋爱着,到现在还回味着。现在她的歌曲仍然是女人心事的一大代言人。我在心底想,这样理解没错,男人也可以多听,有助更加了解女人。

 

 

怀念老歌手之三十四:许冠杰 
  
轻唱悦情调
  
  粤语是好听的。也许是因为有那么一些歌手,最先把粤语歌曲唱得好听,所以造成了影响,这种在北方人听来是鸟语的方言,渐渐四处花香。所有人都说最初最好的是许冠杰,第一代歌神开创了粤语音乐的热潮。不用掐算指头,许冠杰是老歌手里的老歌手。
  不过歌神长得像一半的郑少秋一半的成龙。这个意思很明白。一半很是巨星风范,款款情深,一半能够跟你瞎胡闹。有段时间疯迷《双星情歌》,他那些搞怪的歌曲压根听不进去。那歌多温柔啊,多古典,一字一句都是飘渺词意,对仗工整花间又婉约,蜡烛一样化成水。到老饭店去和老情人见面,就应该专门叫过来侍应生,在后台播这歌。跟着旋律响起来,点上情侣套餐,然后顺着音乐共话当年情,真正是“轻唱悦情调”……跑题了,还是再跑回来。
  曾经把三个版本的《沧海一声笑》一起听。沾叔的最有气概,嘶哑着嗓子在嚎叫。任贤齐的最江湖气,不过不是武侠的,是歌舞场那种江湖气,可以算及格而已。许冠杰的最协调,开头的声音很清澈,字眼咬得分明,十分悦耳,风轻飞扬的感觉和潇洒气质唱了出来,后面的“啦啦啦啦”部分,则又稍微沙哑,显得比较沧桑。就歌曲演绎,唱得最好的应该还是许冠杰。
  不过去听搞怪的,也不是很惹人嫌弃。比如《最紧要好玩》。“人其实天生奔放贪玩,原没有拘束只有笑颜 我想攀登火山执块石头用来煎蛋,我想踩三轮车登陆月球卖牛腩饭。”听来很是快活,有吃了米饭后喝酒的满足感。反而是当年一炮而红的《鬼马双星》,叫我觉得不如前一首好。
  整体来听,你会发现多年来,不管是什么歌曲,自己写的还是别人的,多半他的腔调都不是那种很分化风格的。都是很协调的。前后上下旋律音色,恰如给音乐本身做的一件很贴身的衣服。
  想来把一种语言的歌曲唱到顶峰,便是歌神。许冠杰自己是乐队出身,玩乐器是前辈的前辈,自己也编曲。《财神到》、《父母恩》、《夜夜念奴娇》是出道的名曲。想一想,四十多年前的小青年,就那么一下子走红了,转眼,那些歌曲都成了经典的经典。很能够被接受,多半还是这些音乐作品写的人心态平民,唱的人也平民朴实。本来就是草根出身。《半斤八两》这种歌曲尤其草根气息,最有香港基层特色。
  香港人的文化本来就是很奇怪,洋化的厉害,殖民教育下的英文重视程度很高,大学生都得学。唱英文歌曲学习欧美的香港音乐,就是把本土的东西搀杂进去,混合的天衣无缝,酒精倒进水一样。本土的歌手,大抵没法逾越这个风俗。许冠杰的香港大学心理专业背景,没怎么在音乐里看见,看见的全是香港的粤语文化沉淀的旧风气,写的歌词曲子唱的调子,风土人情样样立足本地。不过也可以这样理解,在本地红起来,就是父老乡亲捧台,他还能够唱给谁听?英文歌曲和学猫王学披头士都是好玩,是一个音乐人的吸取养料和好玩,最后还是得唱出粤语的一番好情调。
  走在路上,看见什么就能够放到音乐里。宽广的音乐题材带来的是宽广的作品。俚俗的结果是红透当时一片天,成为一个城市的音乐文化的元老。就这番腔调唱来,多年后听来,仍然是在作一场音乐本港风土旅行。是可以当作记录文化的一部分。
  今天的小孩子多半是不知道他的风光。世界上的事情本也如此。当年的满天红透,总归是当年。对于孩子们,这个名字只是报端一个古老神话的代词,只是杂志某一期也许做出来的怀旧专题。晃一晃眼睛过了就过了,听不进去也就爱不上。况且现在的报纸杂志也不怎么做他的文章了。关心他复出关心他的私人性格还不如请人去听听他的那些老歌。除了街知巷闻的笑傲江湖主题曲,还有很多作品呢!就算是当在想象里去拜会也是好的。一百多首原创的作品,几十首名曲,除了给自己写还给别人写,前辈当中的前辈。这样的老歌手,怎么也不能够错过,再老也不能够错过。
  我这样的听众是个音乐杂食动物,这点很是小小自得。音乐杂食是件特别美好的事情,不这样,错过的好歌简直无数。人生一世太短,好歌听个够,该是多么幸福,简直要叫人打哆嗦了。回顾那些老歌手的光辉,就等于梦游。有很多想象不到的歌曲,有想象不到的趣味。而老歌就是这样的复古性探索。经得起两代人怀念的歌神,真希望下一代仍然有不少人记得并且喜欢。
  错过谁,也不要错过许冠杰。不要错过“轻唱悦情调”和“鬼马”风格兼顾的歌神。

 

 

怀念老歌手之三十五:黄安 
  
在人间已是癫
  
    今天下雪,窝在床上看电视,cctv3的同一首歌五周年回顾。哗啦啦好多歌星,看的眼睛都花了。个个熟悉的人,即使是好些年没露面的,都觉得个个在年关里显得格外亲切漂亮。当中就闪过一个男人,声音极其柔软温细。居然是黄安。舞台上的黄安感觉大变样,头发不是以前竖立的了,表情不是酷的。居然头发耷拉油水光滑,有点女气的小小扭着唱着。
  青春少年是样样红
  可是太匆匆
  流金岁月人去楼空
  人生渺渺在其中
 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
  世上的人他追呀追
  荣华富贵呀飞呀飞
  何时放下歇一歇
  能不能愿周吉祥夜吉祥
  愿用家财万贯
  买个太阳不下山
    唱的是《样样红》。记得中学时候我听着,还在想是内地哪个有教育头脑的人,写出来的格言?估计是民国时候某个通俗文艺大家的手笔吧!哪里知道是台湾的歌手自己写的。更加不知道其中的故事完全是明星特色。
    这个故事是从他书里看的。说是某次黄安坐车路过唱片店子,看见一个很帅的男生大幅招贴画贴在外面。一问,唱片还没有出来,人就已经在宣传了。第二天又路过唱片店,发现画已经被撕了,原来是被小女孩们拿去收藏了。铁嘴黄安立刻判断这个人一定会红,而且很红。那个男生就是当年的小旋风林志颖。于是有感而发,于是黄安跑回家写了一首很有古文启蒙味道的作品。
    我有时候很觉得黄安太矛盾。笃信佛教的人,怎么如此能说会道?他那本书我看过,酣畅淋漓骂的可过瘾了。得罪了无数人。吴宗宪现在嘲笑他就说在台湾都混不下去了,只好溜达到内地躲起来。但是,吴的路数和黄安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。
    一个曾经的明星关起门来写书骂明星,罕见,不能不读。《谁搞挎了演艺事业》,看这调子,专心从文难说不是个一流的酷评家。其实不从文也是一流的酷评家,文笔老辣脸皮够厚修辞刻薄行文有趣。至少他是开天辟地头一人,第一个做这样的事情的明星。
    “在人间已是癫”,当真是疯疯癫癫了,不打算混了,骂完这个又那个,人见人厌,做人不是太失败?往深里看其实是一致的。读过大学的明星比较少,读过大学并且还显得比较有学识,写起文章来不错的,确实屈指可数。而且确实尝过大红大紫的滋味。很多明星给报纸开过专栏,其实论写出趣味来的只有几个,没看见黄安的是个遗憾。
    当年那首《新鸳鸯蝴蝶梦》(还有一个英文版的,也不错),我不知道该怎么个形容喜欢了。“谁又能摆脱人世间的悲哀,花花世界,鸳鸯蝴蝶,在人间已是癫,何苦要上青天,不如温柔同眠。”到现在黄安的过气是事实。但他的几首好歌曲真的不赖。在整个音乐圈子都很另类。拿佛教知识与词语入歌,写的很古典很唯美,却又唱起来很现代,上了口就是民谣一样的传播开来。
    《八卦八卦我牵挂》这歌我曾经错听过。就是把歌词听错了,想到别的东西上去了。后来认真留意了歌词,和理解的完全不是一回事。“有一种人他的话分不清是真是假,有一种事总让你觉得心思放不下。啊世界那么大他们去看花我却一个人在家,是这种人让我们变得担心又害怕。是这种事人活着好像在倒数计时,啊生意那么大心情那么差要怪就怪科学家。乾坎艮震啊旬离坤兑,我们前进可是方向全不对,啊八卦八卦我牵挂……”听起来怪怪的。满面嘲讽,生拉硬拽,倒也是大隐游戏人间的高姿态。
    这个人,怎么说,我觉得很像一个人。什么人?就是周星驰扮演的唐伯虎。满肚子的才华无人能赏,知音遍寻不着。你看他是疯癫胡闹,风花雪月满口唾沫没个正经,可心里很是才子情怀。他那书里,满纸都是“他人笑我太疯癫,我笑世人看不穿”。可不,“不见五陵豪杰墓 无花无酒锄作田。”
    还有《东南北西风》,那么好的歌词,那么好的曲子,那么好的歌手,都是一个人的才华。“与你相逢其实就像一个梦,梦醒无影又无踪。让我爱上你其实没什么道理,明明知道不可以……看那东南西北风吹着不同的脸孔,难道爱情只是一阵风。我的心儿碰呀碰因为有你在梦中,从此生命不再空呀空。也许爱变得更浓也许变得无影踪,只要有你我就有笑容。”九十年代我还坐在教室里好好学习,看着外面的小青年就这样潇洒地边走边唱,那是多么叫人羡慕的事情。 还有《救姻缘》,只能够叫人叹息,实在是一个人才气到了最冲的时候,到了吞吐之间,词句曲子也能够横扫人心的地步。“苍天可老海水可翻,爱到深处几多难。看我这一生峰回路转,为谁辛苦为谁忙。当我初见你的模样笑看贞节牌坊,情愿用一生陪我闯。多少年来的风霜改变了模样,该还的就还该偿的就偿,前世今生共徜佯。”那时候每次我听到当我初见你的模样笑看贞节牌坊,就想起风流才子救风尘女子的故事来。那份得意和洒脱,一出来,就征服了无数话筒。
    想想一个男人,过了青春期,已经不再能够把皮相卖个好价钱。唱歌吧,也几乎要放弃,怎么都出不来。有一天夜晚回家,看看孩子和老婆,忽然来了灵感,在纸上写下鸳鸯蝴蝶梦。于是时来运转出头了。但就算出头了。能够写那等歌词的人,胸中曾经有过什么样的温柔心思和才子抱负?咱们中国古代的才子做派就是这样的,不能够一举成名天下知,那就回家抱着老婆选个好山水的地方,举案齐眉,温柔同眠。这样的人骨子里总是有悲哀的。不红也悲哀,红了他感叹好景不常在好花不常开,还是悲哀。姹紫嫣红都要付与断井残垣,聚了总是要散,那还不如不开不聚。家财万贯,不如买个太阳不下山。但太阳就是要下山的。青春少年的挥斥和指点,难免化作青灯古卷。荣华富贵飞啊飞,何时放下歇一歇。诚如他自己说的,抱着这样心态去混娱乐圈,如何能够要风得风?
    在娱乐圈里,明星50多了还要说自己是永远25。还有的明星40多了仍然不提结婚没有小孩没。这不是讽刺,这是无奈。固然天天积极精神好,但是顺着人生的季节老去本也是天道。老不也有老的魅力和光芒。有时候我就觉得,根子其实是歌迷自己。若不是追捧的人不许人间见白头,喜新厌旧,明星们也不必这样辛苦藏着掖着。
    黄安值得人敬佩。有什么不明白的,这个花花大世界里的花花小世界,他看得再透彻不过。他不是那种标准流水线上的,是半路出家的和尚,也没有青春饭可吃。我记得他出名都已经三十多了,结婚了孩子有了。到底只有回家的份。但他把知道的内幕都给说出来了。说难听点是扬了家丑,可,我这样的歌迷不是十几岁的小fans了,眼睛里容不下明星的一点沙子,巴不得都是自己想象里完美的人。太投入地爱一个人和一个东西,往往是因为爱的是自己本身。感情投射出去的太厉害了,自恋到抽筋了。站远点,悠着点。你我不都平凡人。一样有乌烟瘴气的时候,一样有满心反省,想要到清净的佛家琉璃境界坐一坐。只是坐一坐,世界上哪里有那么多的高人,能够像李叔同那样,昨天繁华无边,文才光华,转眼就能够克己如枯木。成就个一代弘一大师。更加多的,只能够是我们渐行渐老,然后无限感伤青春少年期间的人。跌了回忆,失落青春,错过年少,“样样红”,多么艳羡人的三个字。黄安的感叹啊,就是多数人的感叹。
    偶尔出来串个场,唱一唱他的那些红尘里打滚的感叹,还是会有人听的。我不就是听着,看着,想起来了,并且怀念一把。原本是根本没想到写写他的。闲来的时候,是该多听听这样的人间箴言:在人间已是癫,何苦要上青天,不如温柔同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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